附件2
学位点名称(代码): 0821 类型: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
一级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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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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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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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科方向与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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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学科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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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4个及以上特色鲜明、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,其中应包括纺织工程,并基本覆盖纺织材料、纺织设计、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、服装设计与工程、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等学科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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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学科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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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目标,优势与特色明显,学科方向与国家和区域需求契合度高,能很好地服务国家、纺织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,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,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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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学科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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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人员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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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不少于50人,每个学科方向不少于10人。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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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人员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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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支年龄结构、学缘结构、学科专长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。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50%,具有海外留学或研修经历(6个月及以上)教师比例不低于30%,45周岁以下教师比例不低于55%。具有非本单位教育经历人员比例不少于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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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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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3~5学术造诣较深、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、治学严谨且为人正派的学科带头人。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,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,有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中兼职经历,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学术(人才)称号。至少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培养过1届博士研究生和至少完整指导过3届学术硕士研究生。每个学科方向的学术骨干不少于3人。学术骨干应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项目,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学术(人才)称号,发表多项高水平学术成果,至少完整指导过1届学术硕士研究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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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人才培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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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培养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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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丰富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经验,至少有5届学术硕士学位毕业生,授予学术硕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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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课程与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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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培养目标明确、设置合理、体系完整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,能够覆盖学科各主要研究方向,并根据特色学科方向进行课程构建和创新。能够开设出高水平博士研究生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。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程建设,编写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,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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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培养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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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学科培养的研究生职业发展和社会评价良好。学位论文质量高,有较大比例在校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。并有一定比例继续攻读国内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研究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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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培养环境与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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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科学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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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学科整体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同学科中处于先进行列,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。科研成果显著,承担较多国家级、省部级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、学术水平高的项目,科研经费充足。近5年,专任教师年均纵向科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。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5项、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0项。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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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学术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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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浓郁的学术氛围,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,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。近5年,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不少于1次,主办或承办国内学术会议不少于3次,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不少于8项。在校研究生中,有一定比例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并获全额资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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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支撑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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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平台,拥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,总值不低于3000万元。有较充足的中外文图书资料和数据库资源,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。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,奖助体系完备。有完备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等管理制度和机构,管理人员落实,管理与运行机制符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。学风和学术道德制度健全,教育和处理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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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.类型填写:一级学科博士学位、一级学科硕士学位、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、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。
2.具体要求中填入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》中学位点对应的具体要求。